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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和举报渠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3 20:28:21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峰峰矿区人民法院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开门搞整顿,现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整治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纠;

6、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7、漠视和侵害群众合法利益,对群众冷、横、硬,服务群众质效不高;

8、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的问题;

9、内部管理专项整治;

10、考核片面、不科学、唯数据论的问题;

11、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6月中旬


举报受理电话:0310-5169806


受理时间:截止2021年6月中旬(节假日除外),工作日08:30至17:30


举报受理地址:峰峰矿区响堂大道8号峰峰矿区人民法院4017房间(邮政编码:056200)


举报受理电子邮箱:lpf9806@126.com


举报信箱: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含各基层人民法庭)正门



 
责任编辑:崔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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