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申请费计算表
(1)财产案件一般依争议的价额或者金额,按照下列比例交纳;①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②1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按照2.5%减去200元交纳;③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的,按照2%加上300元交纳;④ 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按照1.5%加上1300交纳;⑤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按照1%加上3800元交纳; ⑥ 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按照0.9%加上4800元交纳;⑦ 2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按照0.8%加上6800元交纳。⑧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按照0.7%加上11800元交纳;⑨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按照0.6%加上21800元交纳; ⑩ 2000万元以上的,按照0.5%加上41800元交纳;
(2)离婚案件每件交纳2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及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5)财产保全案件按下列比例收费①1000元以下的,按照30元交纳②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按照1%加上20元交纳;③10万元以上的,按照0.5%加上520元交纳。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举报电话:5169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