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事纷争的解决,不仅关乎个人及家庭幸福,同时也关系到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人民法院应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依法保护当事人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文明。近日峰峰法院和村法庭通过柔情调解成功解决一起扶养纠纷,虽办案过程一波多折,但最终促成当事人放下怨恨,破碎的家庭得以重圆。
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小王,双方均为下岗职工,后王某因患病生活无法自理,儿子小王与赵某为了外出务工需要,便计划暂时送王某到老家肥乡寄居,由王某兄弟三人、王某母亲轮流照顾。谁知这一“暂居”便是12年,期间王某家人通过各种方式均无法联系到被告赵某及其儿子。
随着时间推移,王某母亲已近九十岁高龄,王某的三位兄弟也均到知天命之年且也都有各自的家庭重担。谁来保证王某的今后生活成了摆在全家人面前的愁心事。“谢庭长你一定要帮帮忙,赵某他不能不管我的兄弟”、“都已经12年了他们怎么能够这样!谢庭长你一定要还我兄弟一个公道”……三兄弟你一言我一语地诉说着多年的委屈。
单纯依靠诉讼裁判并不能最大限度保障王某的权益,法官认为案件的关键还在于找到赵某。和村法庭先是通过调取派出所户籍信息,居委会走访等途径寻找,但赵某原先居住地已拆迁,原先的邻居也不知其踪迹,派出所及居委会留存的电话也无法接通。干警多方打听得知赵某有一姐姐赵某甲居住在和村镇内,根据群众提供的联系方式,法官拨通赵某甲的电话,得知法庭来意后,赵某甲态度冷漠表示毫不知情,后续无论法庭如何联系,赵某甲均不再接听。为了不让仅有的案件线索再次中断,和村法庭通过所在地社区主任向赵某甲进行思想疏导,最终联系到被告赵某。
被告赵某坐在法庭调解室,看完原告的诉状后不断地诉说着自身的窘境:“我也有病,我和儿子现在也没有钱,我是真的没有能力给他钱。”陪同前来的赵某亲属也陈述着赵某多年的不易。但当法官描述完王某生活现状后,赵某眼又流露出不忍。在随后的日子中,和村法庭开展了多轮背对背调解,面对原告的愤怒,被告的逃避,法官从法律、情理多方面对双方进行心里安抚、疏导、释明,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接回原告共同生活,照料原告生活起居。
商议好接回王某的日子到了,赵某跟随和村法庭全体干警共同驱车来到了王某所在地。一走进屋中,王某及其年迈的母亲便痛哭流涕,老母亲拥着儿媳啜泣着“你为何现在才来,这么多年我和王某真是太不容易了。”“妈我记着你对我的好,我一定会好好对待王某的……”婆媳相拥而泣,双方的矛盾在此刻冰释前嫌。
家庭是讲爱、讲包容的地方,单纯的讲理并无法赢得矛盾双方的理解,面对家庭矛盾如一味进行对错判断,往往是赢得官司输了亲情。峰峰法院始终注重以修复婚姻家庭关系、实现家庭和睦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贯彻柔性司法理念,将弘扬优良家教家风融入司法审判活动中,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形成相亲相爱、向上向善的家庭文明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