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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法院:“四调并举”绘就“峰调域顺”新画卷
  发布时间:2024-07-29 15:47:35 打印 字号: | |

2024年以来,为深化“三抓三创三做实”,从源头减少诉的形成、案的衍生、访的产生,峰峰法院积极打造“峰调域顺”三源治理特色品牌,通过强化调解工作,促进高效精准解纷,实现“峰调域顺”。2024年6月峰峰法院司法释明中心成立以来通过释法明理工作调解化解矛盾94

一、把握时机“快速调”

积极开展法官“三进”工作,充分发挥法官工作站职能,快速全面掌握矛盾纠纷关键点,加大与基层治理单位的常态化对接,各派出法庭对接各自辖区内基层治理单位“三进”比例50%以上。针对当事人有疑惑的“堵点”,在第一次接待当事人的时候,看准当事人的心理变化、情绪接受程度,提出精准调解方案,“以调为主、以快为先”促使双方在最短时间内一次性化解纠纷。同时,加快分流、调解、速裁、快审各环节衔接,促使“分调裁审”高效运行,建立调解档案,从法院委派案件、调解员调解、到签署调解协议,转立案出具文书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诉前快转、快调、快立、快确、快审、快结的“加速度”。

二、深入实地“现场调”

针对家事类、有鉴定或勘察需求等需要在纠纷发生地进行处理的纠纷,及时现场勘察、调查研究、上门调解、就地调解。针对多个当事人分别提起的同类型或者系列民商事、行政纠纷,先行选取一个或者几个案件开展示范调解,塑造示范案例,树立调解导向,对其他纠纷产生示范效果和指导意义,达到“调解一案、化解一片”的效果。推动建立“法官包镇、助理包村、网格员包片”的三包工作机制,适时开展“法治体检”、发送司法建议、发布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实现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结案。

三、多方联动“借力调”

借助人力,积极吸纳热心公益、德高望重等各界人士加入调解员队伍,推进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四调联动。借助物力,数智赋能,主动对接乡镇综治中心,依托诉前调解系统,打破线下诉讼活动对于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全方位满足群众参与诉讼的多元需求。借助地域,坚持将司法实践与地域特色、文化氛围深度融合,积极结合本地石窟文化、磁州窑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优势,融合红色基因,秉承革命精神,打造红色“评理”品牌,开创更有“峰”味的调解工作。

四、及时处置“跟进调”

对于短时间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坚决杜绝“强迫调解”,诉前调解未能调解成功案件及时依托“分调裁审”机制引入诉讼程序,充分发挥调解对化解矛盾的基础性作用,抓好送达、庭前、庭后关键环节,实现“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调解,同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基本原则,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促使当事人息诉止争。统筹考虑案件执行问题,采用诉中警示、诉后督促等方式,不断提高调解案件的即时履行率和自动履行率,源头上实现执行案件减量,增强调解的实际效果,尽早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崔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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