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司法拘留15日!
严惩“拒执”不手软,对于不讲诚信、丧失底线的失信被执行人,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出重拳、下狠招,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峰峰法院依法对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2015年2月,张某驾驶套牌汽车行至峰峰矿区一处丁字路口,将驾驶二轮电动车的安某撞倒,张某将安某送往医院治疗后逃逸。经鉴定,安某的损伤为重伤二级,经鉴定,张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安某无责任。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安某各项经济损失1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履行赔偿义务,还处处躲着申请执行人,拒绝与申请执行人联系沟通。安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并报告财产状况。可张某既不申报财产,也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张某名下均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数次登门传唤张某,均未找到其人。经实地走访调查街坊邻居,张某常年在外务工,很少回峰峰。
日子一天天过去,仍然没有被执行人张某的消息。执行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不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其账户情况,看看有没有资金流动。功夫不负有心人,近日,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查询,得知张某回来的消息后,便立即出动,将其带回法院,耐心细致做工作,对其释法明理,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张某仍然负隅顽抗,丝毫没有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的意愿,多次劝说无果后,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对“分文不履”的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法官提醒
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等制裁措施,情节严重构成拒执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